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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死5伤交通事故属重大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1-01-11 阅读:1904 来源:未知


摘 要:根据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额等因素可以将交通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2014年12月15日下午5时许在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根据广州花都凤凰北路街坊介绍,一辆车牌号为"粤A6BC59"的黑色宝马车在花都凤凰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此路段丁字路口时突然失控冲向人行道,接连撞倒一男一女小学生以及两名成年妇女。之后车辆继续前行撞断金宝酒店前方的一棵大树并将树旁一小学生及其母亲撞倒。最后该起交通事故导致1死5伤。

交通事故根据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财产损失数额可以将交通事故分为如下等级:

1、交通事故造成1至2人轻伤,或者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超过1000元、非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超过200元,属于轻微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造成1至2人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不超过3万元的,属于一般交通事故;

3、交通事故造成1至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以上10万以下,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4、交通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属于特大交通事故。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以及目前的报道,广州10月15的交通事故造成5人重伤,1人死亡,属于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涉及很多法律知识,当事人需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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