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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面走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21-05-11 阅读:1277 来源:未知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在事故处理中占着重要的地位,其记载的是交管部门查清的事故事实和真相,更重要的是其通常会明确各方对事故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这将决定各方当事人事故赔偿责任负担乃至刑事责任的负担。
对事故的定性是要待事故认定书出具后

 一般来说,对事故的定性是要待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进行的,事故是属于一般性的意外事故还是故意伤害的事故,是属于普通交通事故还是重要乃至特大的交通事故,都会影响案件后续的处理选择。

 单就受害人一方事故赔偿而言,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该如何做呢?

 一、可申请复核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是当事人的权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的最有利结果就是上级交管部门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出具事故认定书。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是当事人的权利

 二、可要求对方垫付相应费用并配合保险理赔

 事故认定书将会记载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的事故责任,以此为据,受害人就可要求对方先行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等,并敦促对方与保险公司交涉,尽快进行相关的保险理赔事宜,以获得赔偿金。

 三、协商赔偿前期事宜

 在前期,除了进行相关费用的垫付外,各方还可以对赔偿的进一步细节进行协商。
赔偿前的准备工作

 四、赔偿前的准备工作

 在商讨或计算赔偿时,需要整理和收集一些与事故损害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单据、维修费单据、误工费单据等。

 五、选择索赔途径进行索赔

 受害人索赔途径可以包括和解、调解或是诉讼,根据案件的大小情况以及各方的态度,可以适时选择。

 当然,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如果有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了解案情后,具体进行指导,将会是很有利的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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