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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情形

发布时间:2020-12-18 阅读:1489 来源:未知


摘 要:交通事故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交警在处理完现场以后,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10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有没有交警在交通事故现场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呢?
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事故当事人轻伤,或者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条第一款第2—8项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在处理完事故现场以后,会根据各方过错等因素确定各方交通事故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具体说来,下列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以及轻微伤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警会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或者事故损害赔偿事宜无争议的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或者事故损害赔偿事宜无争议的;

2、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3、运载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4、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仅造成财产损失的;

5、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

6、有饮酒、饮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嫌疑的驾驶人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7、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无法自行移动机动车的。

凡属于上述类型的交通事故,交警可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用等10天。
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无法自行移动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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