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8 阅读:1659 来源:未知
摘 要: 本文介绍车辆投保了全险下,如何进行保险理赔的问题。
全险是机动车可选择投保的一个综合险种,其包括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等多个车辆保险险种。那么,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全险该如何进行保险理赔呢?
事实上,对于全险来说,针对交通事故会产生的保险险种通常只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该两个险种理赔的对象为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那些受害人,但是并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对于全责的理赔,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把握:
一、赔偿的顺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存的时候,保险理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二、赔偿的数额
鉴于交强险的国家强制险,交强险的保险理赔数额是有国家相应规定的,具体为被险机动车有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商业三者险的保险理赔数额则需要看保险合同对保险理赔限额的具体规定。
三、减责或是免责
不论是交强险都规定了减责或是免责的条款:
(一)交强险:免责的条款的受害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其他违法行为如醉驾等不影响交强险的保险理赔,但是交强险公司享有对醉驾人的追偿权。
(二)商业三者险 :饮酒、无驾驶证等都有可能是减责或是免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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