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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

发布时间:2021-02-22 阅读:1016 来源:未知


摘 要:本文介绍交通事故机动车方全责时,保险的理赔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被交管部门记载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一方被事故认定书明确为全责,是指该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起全部作用并有全部的过错。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全责的情况下,对事故损害,保险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

对交通事故损害进行保险理赔的公司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具体的理赔内容如下:

一、交强险

对承担全部责任一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保险公司需在有责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义务。
被保险机动车全责下的交强险理赔限额

被保险机动车全责下的交强险理赔限额为:总额122000元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包括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维修费、货损费、个人财物损失费用。
商业三者险依据保险合同承担理赔责任。

二、商业三者险

如果致害机动车还额外投保交强险的,那么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商业三者险依据保险合同承担理赔责任。三者险的理赔并不是投保多少保险限额就赔偿多少,往往规定了一定的免赔率。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先前有过交通事故情形,那么免赔率就会增加。一般来说,商业三者险的首次免赔率会在20%左右。如果车辆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的,那么赔偿的数额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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