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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私了交强险陪偿吗?

发布时间:2021-02-24 阅读:1462 来源:未知


摘 要:本文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私了与交强险的相关情况。

私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也即各方自行和解解决矛盾。对于道路交通和事故赔偿案件,各方可以选择和解、调解或是诉讼的途径。各方的自行和解如若成功,将极大的节约社会资源,并能使矛盾解决效率提升。
交通事故双方私了交强险陪偿吗

自行和解成功的基础在于各方有统一、趋同的自由意志,和解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愿,无论是权利人一方还是义务人一方,都可以自行选择并承受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自己所依法享有的权利或是义务。我国相关法律也鼓励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通过私下协商解决矛盾。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交强险是第一顺位的保险险种,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是法定的第一顺位赔偿义务人。交强险对交通事故需在保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限额内进行保险理赔。
私了与交强险的关系

问 题:私了与交强险的关系?

对于事故纠纷,各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和解解决,包括选择赔偿的数、赔偿的支付方式。对于赔偿义务人一方来说,其不应该绕开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因为交强险保险公司法定的是第一顺位的赔偿义务人。除非如肇事司机不愿意让交强险保险介入。一般来说,协商可以由保险公司出面参与。
即使肇事一方与受害人一方签订和解协议

特殊情况下,如一些轻微的保险案件,鉴于保险数额较低,即使肇事一方与受害人一方签订和解协议,后期找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只要证明了案件发生的事实,也通常会给以理赔。但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如伤残赔偿、死亡赔偿案件,保险公司会要求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否则会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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