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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20-10-19 阅读:1075 来源:未知


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

二、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小编不知道你朋友撞人的程度,但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还逃离事故现场的,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你朋友可以尽早投案自首,法院还是可以自由裁量是否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需要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会因其逃逸行为而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1)、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因逃逸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由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在行政处理上,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在刑事责任上,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有可能会按照故意伤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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