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 阅读:1077 来源:未知
摘 要:本文介绍对逃逸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采取驾驶车辆或是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为法律、法规所禁止,对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更为不利的责任。
对于发生肇事逃逸的,将会出现下列情形的处理内容:
一、查缉
对于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形的,依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二、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一般来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但是对于逃逸案件,为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事故责任大小
交通肇事逃逸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有影响,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5条就明确,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责任对事故处理至关重要,关系着行政处理、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问题。
四、赔偿处理
在明确事故责任后,受害人即可依据《交通安全法》76条、《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规定明确赔偿顺序、确定赔偿主体和项目,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损害数额。
交通事故赔偿可采取和解、调解或诉讼的途径,受害人必要时需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具体处理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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