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0 阅读:1011 来源:未知
我们经常在医院碰到一些病人或者家属,一见面就表明态度:我们想和解,不需要你们律师来打官司。甚至还有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我想找对方和解,对方一直不接我的电话,你们有没有办法要求对方和解?”听到这样的话语,我们只能“哀其不幸,叹其无知”!因为:
第一,他们连“和解”的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居然还在幻想着和解。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要和解,必须双方自愿才可以,如果一方不愿意,剩下的选择:要么放弃权利,要么通过诉讼维护权利。
第二,他们把我们律师的作用简单的理解为打官司。其实在我们处理的案件里面,有大量的案件我们是通过“和解”策划,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所以,是和解还是诉讼,我们不能感情用事,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和解结案的好处是:快,一次性了结。弊端是:钱少,无精神损害抚慰金,无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按户口所在地的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另外,和解后如伤残有遗留问题,则没法再解决。如:我们有个当事人伤者,农村户口,和解时伤残为单瘫,伤残级别6级,和解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伤者拿到8万元赔偿款后第三天,不慎在解手时摔伤,由单瘫变成偏瘫,由生活能自理变更需要部分护理。伤者重新住院治疗,并很快花光原来的和解金额8万元,最后要车方再拿钱时,车方拿出和解协议,上面明确写明,大家(车方与伤者)从此债权、债务两清,互不相欠。伤者后悔不已,最后因无钱治疗黯然出院。
诉讼的好处是:钱多,有时比和解多数倍;简便,当事人只需在起诉时及拿赔偿款时签两次字就可以了。如伤残有遗留问题,还可再次起诉解决。弊端是:时间较长,快则两三个月,慢则要一年左右。
我们所见到的和解失误的事例很多,我们的意见是:如果你的伤很轻,且小孩也满18岁,没有老人要负担,经济条件还过得去,和解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因为对你而言,少几万多几万,意义不大。不过,即使和解,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和解,肯定比自己去和解要好许多。
如果你的伤比较重,上有老,下有小,我们认为通过诉讼比较有保障,原因:一,很多赔偿款项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不必担心拿不到钱;二,万一留下后遗症,将来还可以继续找他;三,一般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和解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至少在数万至数倍之间。
在和解问题上,我们还需要提醒伤者的是:签字时你一定要拿到钱,否则,不要乱签字。我们看到太多签字了只拿很少钱的情况。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在交警大队或保险公司和解时,未要求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最后伤者欲哭无泪。
二、哪些案件,可以选择和解?
根据我们团队以往代理的大量案件的经验来看,选择和解的案件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和解是建立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如果有一方没有和解的意愿,则和解很难继续下去。
2、受害人伤情较轻,一般不构成伤残级别。由于受害人伤不重,没有伤残级别,得到赔偿的数额不会太高,为了减轻诉累,建议受害人一般通过调解解决。
3、肇事方承担了住院期间全部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并且肇事方有很急切的处理事故的意思,此时可以选择调解。我们曾有位美国的当事人,由于签证快到期,急着回美国,委托我们与伤者和解,通过调解,这位美国人支付了法定赔偿数额的赔偿款了结了交通事故。
如果被告是国有企业或机关单位,双方和解的希望不大,因为,这些单位的审查比较严格,每年都有多次财务审核,所有的支出都必须有相关的发票,和解协议一般不被认可。
律师提醒:办案过程中,我们还遇到很多当事人,出了交通事故后,不咨询专业律师,自己也不懂,出院后也不做伤残鉴定,直接跟车主和解,随便拿点钱就了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说,权利是您自己的,不要事后后悔就好,为了您的家庭和小孩,建议请专业律师帮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和解需要注意的4个方面
和解可以适当妥协,但是一定要适度,不要一味委曲求全,并且和解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赔偿款落实后才能在调节协议上签字。我们遇到一位受害人,签了赔偿款为3万元的调解协议,车主开始付了1万,后来车主就玩失踪,最终索赔没有办法进行下去。
2、在没有收到全部赔偿款前,不要将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车主。有一位当事人,全部7万元赔偿款,拿到2万元赔偿款后就将所有资料交给车主,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后携款逃跑,自己受伤了没有得到赔偿,反倒让别人发了笔财。
3、如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必须经保险公司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并同意将赔偿款划入受害人的账户,否则,保险公司不会付款。
4、不要迷信交警队的调解,有些时候调解案件容易出现久调不决的现象,到最后诉讼时效过了,法律就不保护受害人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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