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6 人气:1982 来源:未知
机动车被盗、被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予以明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被盗窃、抢劫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盗抢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机动车登记机关登记的毕竟是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管理人等车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难免被牵扯到损害赔偿纠纷中。此时车主应该做些什么来避免自己的损害赔偿责任呢?
要想让盗窃人、抢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主就应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该车辆是被盗抢的。所以,这时候车主应该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查证车辆被盗的事实,并请求公安机关作出车辆被盗的书面证明(这里的公安机关应该是交通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时,车主就可以将该书面证明提交法院,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对交通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核实机动车被盗的事实,并请求公安机关作出书面证明。这样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就不必由机动车车主承担了。
本文除了阐述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应该做什么之外,还同时传达了一种思想,即发生意外,当事人一定要有一个证据意识,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400-0022-980
公司电话
400-0022-980
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