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9 人气:1272 来源:未知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住院治疗,如伤者在缴纳医药费时存在困难,可以寻求以下解决途径:
1.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医药费
在事故认定书未作出之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医药费较为有效,在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后,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医药费则相对较难。所以,伤者应充分利用好这段时间,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让机动车方在医院垫付足够的医药费。
2.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垫付交强险项下的医疗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一般都要凭公安交管部门的垫付医药款通知、事故认定书、医院开具的医疗费发票及清单等材料,并要求被保险人签字确认,才会将交强险项下1万元医药费转至医院的账户。
3.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救助基金申请抢救费
根据救助基金的有关规定,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伤者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4.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
对于营运车辆来说,一旦被法院查封、扣押、对机动车所有人也是一种损失。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会做出妥协和让步,愿意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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