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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己的车撞了,保险公司会理赔吗?赔偿多少?

发布时间:2020-12-16 人气:1768 来源:未知

很多人都觉得,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别人的机动车和其他人发生碰撞。但很多情况下,很多司机会被自己驾驶的车辆撞伤或导致死亡,这个时候就保险理赔问题会发生争议。而这种情况,在我国并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很容易造成法院"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引发社会的争议。更多人会认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给受害人进行赔偿,会更加人性化,也对受害人和家属的生活压力有一定程度的减轻。最近就有一个案件,引发了大家的争议。国晖律师事务所特地整理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和争议的焦点,和大家一起探讨相关的问题。
会被自己驾驶的车辆撞伤或导致死亡

司机陆某驾驶自己的货车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经过下坡路段时遇到了道路不顺。为了顺利行驶,陆某就下车查看路况,但因一时疏忽忘了拉手制动,致使车辆向前滑行,不但撞伤了自己,还使货车翻到路边。陆某和其亲属在接受治疗的时候因理赔情况和保险公司产生争议。那么像这种被自己的车撞伤如何理赔?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围绕这个问题,大家展开了讨论。其实整个案件的争议点在于,陆某的情况是否符合交强险合同所指称的受害人情况。

认为陆某应该是本案受害人范围的观点是,陆某这个情况符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其原因在于,陆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经不在车上,不属本车人员,应当视为被侵害的第三者,故属于保险公司在强制险内的赔偿对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强制险内的赔偿对象

认为保险公司不应理赔的人觉得,之所以认定陆某不符合赔偿范围,其原因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向的对象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了将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从交强险合同的受害人之列中排除,而在本案中陆某既是本车的驾驶人,也是本车的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合同所指的对象。这样的情况也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导致不同的法院对同样的案件会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即使是同一个法院,也会因为案子的情况不同,做出不同的判决。 
法院做出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同样的情况也有很多相关的案例,例如:

一、运输公司司机张某因为停车后没拉手刹导致车辆倒溜,被自己的车撞死。法院做出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张某已经停止驾驶行为,在自己的车外遭受人身伤害,应认定张某已非车上人员,与一般的行人无异,因此法院认为,张某就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最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两家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应赔付31万元给运输公司。

二、司机董某停车后,同样没拉手刹下车,导致自己的车向前滑行,将董某挤在墙上当场死亡。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与上述案例相反的判决,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因为不同的情况会因为有专业律师的介入,而改变整个案件的走向,所以需要详细咨询律师,找到对自己最有利的相关政策或证据,争取获得的赔偿。

如果您有相关或者其他任何关于法律的问题,国晖律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拨打热线400-0022-98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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