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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护理费?

发布时间:2021-02-03 阅读:1043 来源:未知


摘要: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属于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

护理费,指的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因此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失,赔偿义务人理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以及出院后所产生的护理费。

一般情况下,赔偿义务人需要支付护理费用的情形:

一、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其人身遭受损害,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二、康复期间的护理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受害人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三、残疾后所的护理费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重伤,治疗终结后认定为残疾,因为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残疾后所的护理费

所以,交通事故护理费不是说赔偿就赔偿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情况下索要护理费才可获得支持。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符合前面所述情形的,受害人所支出的护理费,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护理人数为1人,但是,医疗机构或者是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来确定护理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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