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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主责受伤应该怎么赔,应该谁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1-03-01 人气:3253 来源:未知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常常都是无过错方索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事故无过错方或者次要责任方没事,主要责任方受伤了,能不能索赔呢?即是问,如果是因为你在驾驶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导致和别人的车发生碰撞,结果别人没事,你却受伤了,这时候的你能不能向对方索要赔偿?
车祸赔偿这种事,一般都是没受伤的赔受伤的

对此小编询问了身边的朋友们,有的说"自己担主责应该没得索赔吧,可能还要赔人家",还有的说:"车祸赔偿这种事,一般都是没受伤的赔受伤的,不是都这样吗,车好端端放着,别人跑过来撞伤了你也是得赔的呀"….

就这样,彼此意见不一,讨论了许久,最后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我们也没有得出来个结论。于是小编上网咨询了国晖律所,至于为什么选他呢,因为他们的法律咨询服务是的。提出疑问后小编很快就得到了回复,原来在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即使受害人因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仍可主张对方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张某因操作不当与停在车道上的刘某驾驶的牵引车相撞

紧接着国晖发来一个发生于2014年的交通事故案例,与小编提出的疑问情况甚是符合。案例中说一个货车司机张某因操作不当与停在车道上的刘某驾驶的牵引车相撞,造成了张某受伤,刘某的小车车尾损坏。后来交警大队赶到下场勘察和取证,下达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因停放车辆时未放置警示标志,负次要责任。之后张某因为住院治疗产生了各种费用,将近11万元。其中刘某曾支付2万元的医疗费。随着张某出院,通过司法鉴定,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为9级。

张某找到国晖律师,在律师的协助下主张刘某、牵引车的所有人与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20万余元。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19.6万元。

在赔偿金额上来说,索赔还是挺成功的。但对于事故责任划分方面,小编觉得奇怪,事故责任与赔偿比例不是有联系吗?
机动车之间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的

对此国晖也给小编做了详细解释:由于我国对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关系的直接规定, 机动车之间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的,那么按照一般通行原则,对于赔偿需要承担的比例为30%,而对方需承担70%。

举例来说,如果一起甲机动车与乙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失总额为1万元,事故认定书为甲次要责任,乙主要责任。那么甲乙的对事故各需承担多少赔偿的,依照次要责任30%、主要责任70%的原则,即甲10000×30%=3000元,乙10000×70%=7000元。

这种赔偿比例的划分是在保险理赔不足的时候才会出现的,如果说保险公司能够对事故进行全额理赔,那么可以不考虑当事人之间的赔偿比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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