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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方如何索赔?

发布时间:2021-01-25 阅读:1848 来源:未知


摘要:本文介绍交通事故中无责一方造成的损失,如何主张索赔的问题。

无责任一方也即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无责的一方,也即其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为无的一方。作为完全无辜的受害人,无责一方受到的损害应当由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无责一方的当事人在索赔时

无责一方的当事人在索赔时需要考虑如下一些内容:

1、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

事故造成的损失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重置费、 拖车费、货损费、个人财物损失、停运损失、车辆代步费等;人身伤害分一般伤害、伤残伤害、死亡伤害,赔偿项目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于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地方规定具体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赔偿义务人

赔偿义务人是指对事故存在有法定赔偿义务的人,不仅仅是指肇事司机。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赔偿义务人可以有肇事司机、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肇事者的单位、道路管理部门、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等。

各个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各自承担的损害份额。
对于损失赔偿争端,各方可以和解解决

3、索赔的途径

对于损失赔偿争端,各方可以和解解决,也可以调解解决,还可以诉讼解决。对于一般性的损失,适宜和解或调解;对于伤残或是死亡案件,则适宜用诉讼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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