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8 阅读:1789 来源:未知
摘要:有些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故意毁灭证据,使事故现场遗留对其有利的证据减轻自己的事故责任,其将承担什么事故责任呢?
事故现场的证据,是证明事故双方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大小,以及交警队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当事人为了让事故现场遗留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进行毁灭。当事人如果存在故意毁灭证据的情况的,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故意毁灭证据的,其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即是说,尽管当事人的故意毁灭证据的是为了毁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但是无论毁灭证据的后果如何(加重了事故责任还是减轻了事故责任),其都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毁灭证据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基本事实无法查清,对于这种情况下,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来说是很公平的。
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应当违反法律的规定故意毁灭证据,不管结果如何,其承担的都是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仅不能减轻自己的事故责任,往往会适得其反,可能使自己承担更加重的事故责任。当事人不要以为自己这样做不会被发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减轻事故的损害或者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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