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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如何处理赔偿?

发布时间:2021-01-29 阅读:1870 来源:未知


摘 要:本文介绍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无责任一方如何应对赔偿的问题。

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无责任一方如何应对赔偿的问题

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重要证据,在事故认定书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事故责任的大小。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事故责任是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一方无责任包括受害人一方无责任,致害人一方无责任的情形。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一方为无责任的话

一、受害人一方无责任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一方为无责任的话,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致害人也即侵权人一方应当对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此时,不论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都是如此。

受害人无责获得赔偿最重要的证据就是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认定书更多内容可关注我们下方的微信公众号。
致害人一方无责任

二、致害人一方无责任

这里特别讨论致害人为机动车,被害人为非机动车、行人的情形。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的,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机动车方承担无过错保险理赔责任发生在保险理赔不足之后,机动车一方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可以由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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