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阅读:720 来源:未知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要第一时间报警了,并且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伤者在医院治疗的时候,往往需要出一定的医药费,而对于医药费这个问题大部分受害者认为应该由肇事者垫付,那么怎样让肇事者交医疗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受害人因经济较困难的,需要肇事方承担医疗费,而肇事方不肯承担的情况下,让肇事方交医疗费比较有效的方式有:
1.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对方车辆;
2. 请交警联系肇事方催要医药费;
3. 要求肇事方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先行支付交强险保险额度内的1万元医疗费。
这三种方式中,最好的方式是立刻申请法院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即查封,扣押,如果对方的车辆被查封、扣押了,一般情况下都会积极配合承担医疗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车辆交了交强险的,交警应该放车,如果要进行车辆检测则等到报告出来后5个工作日交警就会放车,受害人应当在此期间内请律师,申请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肇事车辆。
确定医药费用的一般原则是依据医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凭证,凭证显示的金额就是医药费的数额。需要注意,这里的收费凭证是符合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范的合法凭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得到的收费凭证,法院可能会以证据不能证明医药费用为由驳回医药费的请求。
伤者最急的往往是筹钱疗伤。如果肇事方没有支付医疗费,您就只能要求交警打电话催要医药费了。根据我们的经验,在事故认定书未出之前,交警的电话非常有效,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交警一般就无能为力了。当然,如果交警的电话也没用的话,您就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集医疗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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