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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免除情形一般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9-08 人气:1410 来源:未知

本文介绍商业第三者险保险理赔责任免除的常见规定

商业第三者险又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免除情况有哪些?
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保险理赔的重要补充

在车祸保险理赔过程中,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保险理赔的重要补充,根据规定,当交强险理赔不足时,致害机动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的,商业三者险承担第二顺位的保险理赔地位。 商业三者险的保险理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但作为商业险种,商业三者险比交强险有着更多的免责情形。一旦免责,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常见的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包括有如下一些:

(一)、存在肇事逃逸情形;存在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情形;事故发生为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或犯罪行为;事故为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它致害人恶意串通导致的;

(二)、保险理赔时不能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被保险车辆驾驶人

1、酒后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包括证件失效或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特殊种类的车辆,如公共汽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属于无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或无过错的

(四)、被保险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或无过错的。

(五)、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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