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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0-09-24 人气:1498 来源:未知

发生车祸后,当事人若要理赔,就需要及时报案,一般保险公司会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而保险公司在收到保户的理赔申请后,就需要及时作出核定;若是情形复杂,一般也得在三十天内作出核定。而如果在审核时发现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话,往往也需要自作出核定之日起的三天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拒赔理由。一般事故越简单,资料越详尽,理赔得就越快。像1万元以下的非人伤事故,通常1个工作日就能完成核赔,最快甚至只需1小时;而1万到5万元的非人伤事故,完成核赔通常需要3个工作日;5万元以上的事故,一般就需要7到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核赔。而不同的保险公司,理赔所需时间也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保险公司在审核完资料,得出结果之后就会结案,赔款通常就会在结案当天支付给客户。从公司与客户达成赔偿协议到支付赔款,一般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而车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则一般是自其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年。

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

 一、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会第一时间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这样自己的损失才能够有人买单,不会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纠纷。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吗?

  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限制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以达到十级以上残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产的,一般也可以获得一定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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