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6 阅读:1933 来源:未知
摘 要:作为交通事故致害人,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并且事故导致对方残疾,其咨询赔偿相关问题。
♦♦致残肇事者咨询
在2个多月前的一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我是肇事司机,对方是摩托车,超车时我车速过快,把他撞到了,报警后交管部门认定我承担同等责任。现在对方打电话说是自己已经被认定构成9级伤残,要我赔偿相关损失,问我是愿意和解还是他向法院起诉,我不知道怎么做,想知道对方残疾的话,该怎么赔偿?
♦♦ 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在交通事故受害人构成残疾的情况下,受害人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除了一般伤害情况下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常见赔偿项目外,还可获得专有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并可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作为机动车辆,通常都会有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这样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先予承担。在赔偿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往往会推卸一定的赔偿责任,除非诉讼解决交通事故赔偿。因此,本案中,除非保险公司愿意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全部赔偿,否则让受害人一方起诉索赔对肇事一方来说更为有利,因为,通过诉讼,保险公司通常能够完整的进行保险理赔。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损失会根据各方的事故责任大小进行一定不利的分担。本案中对方是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所以根据规定,如果您的车辆保险不足以保险理赔,那么对于不足的部分,您和对方应当共同承担。
♦♦拓展知识:
交通事故同责赔偿方法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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