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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没有事故责任时,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吗?

发布时间:2021-02-10 阅读:1045 来源:未知


摘要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司机在事故认定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因此免责。
机动车司机在事故认定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因此免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可见,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第三人责任险,保险公司都需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但是,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常会在合同中自行添加一条"有责赔付",即按照被保险车辆车主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自动规避掉保险公司对司机无责任情况下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如果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该条款是有效的,但由于该条款与现行法律和规定是相抵触的,因此应认定为无效。保险公司不得免除司机在无事故责任情况下,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付。
照被保险车辆车主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在此我们提醒受害人,不要因为保险公司以相关条款拒绝赔付就放弃了本属于自己的赔偿款,一定要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有效得以实现。在此,我们希望大家了解一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责任限额的相关规定。

(1)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限额100元人民币。

商业第三人责任险的赔偿限额需要根据投保义务人与保险公司的合同予以确认具体责任限额。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在此,我们也需要提醒肇事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无论是通过与受害人调解还是参与诉讼的方式,一旦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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