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阅读:589 来源:未知
摘 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咨询因交通事故导致大脑出血的,伤害定残与交强险的保险理赔问题,本文在此予以阐述。
脑部伤害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较为常见,多因脑部受到撞击而引起,表现为脑出血、脑震荡等。脑部伤害对人体的影响较大,会存在遗留后遗症的风险。对于伤害严重的脑部伤害,伤者还可能构成伤残。
我国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害的定残标准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中,脑部伤害根据伤者的伤害大小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都可能存在。伤残鉴定是对伤者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伤者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情况的认定。由评定人根据检验、鉴定的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轻微的脑部伤残伤害如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外伤性癫痫等可构成十级伤残;重度的伤残伤害如植物状态、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等,可构成一级伤残。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其中伤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都可以由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确定。同时,交强险分为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情况下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情况下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被保险机动车有责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被保险机动车无责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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