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1 阅读:2084 来源:未知
摘 要: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两个量刑幅度,如果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的,将按照较重的量刑幅度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肇事者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有两个量刑幅度,肇事者醉酒驾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在处罚较重的量刑幅度内处罚:
1、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肇事逃逸,但尚未触犯其他罪行的;
3、交通事故肇事者醉酒驾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
4、在特殊路段驾驶机动车,比如在广州沈海高速广州支路、广州环城高速公路上,或者城市高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无论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5、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客车在道路上行驶的;
6、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有严重的违反交规行为的,例如超速、超员驾驶、无证驾驶、适用伪造或者变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7、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被交警拦截时,拒绝交警检查、勘查,但驾驶人尚未触犯其他罪刑的;
8、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此之前已经因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9、其他应该从重处罚醉酒机动车驾驶人的情形。
醉酒驾驶同时具备上述行为的将按照《刑法》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由于已将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基于前述违法行为所处行政拘留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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