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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交警队和解需要注意这个7点

发布时间:2020-12-19 阅读:5450 来源:未知


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

(一)、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二)、调解的参与人员

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三)、调解开始时间

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调解开始时间

(四)、调解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五)、调解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六)、调解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调解的终止

二、有少数当事人在治疗结束后,会到交警队和解。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交警队和解有以下七点需要注意:

第一、和解遵循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包括交警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你和解,和解必须您自愿,如果您不愿意和解,您可以拒绝和解。

第二、要正确对待交警的和解建议。有的交警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等原因,会建议当事人双方和解,例如,有一个交警曾经劝我们的当事人说,“其实不打官司也能拿到钱的”,对于交警的和解建议等意见,当事人应当根据本案实际和本人情况正确对待。

第三、和解确实方便省事,但是,和解也有弊端,就是万一以后有后遗症、并发症或二次手术失败,就不能再要求对方赔偿了,所以当事人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要和解的问题。

第四、在交警队和解,一定要在赔偿款上有保障。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其它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

第五、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之后再到交警队和解,否则和解的金额可能会很低。
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之后再到交警队和解

第六、不能超过受伤之日起一年的诉讼时效。很多当事人不停地和解,和解一年都没有结果,最后超过诉讼时效,只能靠别人慈悲为怀,勉强结案了之。

第七、律师参与和解,有利于和解成功。当事人自己去与对方和解,往往很难成功,就算成功了也要做出重大的让步,基本上只是象征性的赔一点医疗费和误工费,而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也是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原因是车主和保险公司往往会请律师参与谈判,心理上占上风,也知道你不懂法律,可以随意蒙你。但如果你请了律师去谈判的话,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对方就知道你的态度很坚决,谈不好的话就一定会告他,这样有可能会使谈判成功并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只处理和解事宜,或者委托律师全程处理,律师通常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与对方和谈,实在和谈不成的,再行起诉。

在交警队和解,一定要在赔偿款上有保障。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人伤者账户,其他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队和解,也签了交警认可的和解协议,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什么都没拿到。到交警队和解一定要先拿钱再签字,千万不要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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