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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如何做?

发布时间:2020-12-22 阅读:2375 来源:未知


摘要 :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达不成一致赔偿协议,此时,受害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包括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包括有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更多的会依赖于双方的保险合同。尤其对于商业保险来说,合同是各方权利义务内容的主要判断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包括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一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得知情况并开展保险理赔的相应程序。保险公司的理赔可以是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也可以依照保险合同写明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保险纠纷主要发生在保险金的支付上,通常被保险人一方想要主张更多的保险利益,而保险公司实际愿意承担的义务较少或是认为不应承担保险理赔的责任。矛盾出现后,基于保险的性质,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增加或是减少自身承担的义务或是主张的权利,也能很好的化解矛盾。如果矛盾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对于被保险人一方来说,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寻求救济:
协商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一、继续协商或接受对方的主张

协商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但是在民事案件领域,协商几乎始终存在着,一方愿意放弃权利或是主张接受义务的,纠纷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凭着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直接以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赔偿主体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害人一方可以绕开保险公司(不必与其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致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
依照保险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

三、依照保险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

实践中存在致害人已经向被害人支付完毕所有赔偿款而再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此时一旦协商不成,即可以保险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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