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9 阅读:1648 来源:未知
•咨询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三个月前我弟弟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的左腿截肢,经过治疗,现在伤情基本稳定。此次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卡车司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现准备向对方起诉赔偿各项损失。其中,医生说我弟弟最好去假肢配置部门安装假肢,才能让他更好的进行日常生活,我们想知道对于安装假肢要求赔偿的相关内容?
•律师解答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答复,希望您能满意:
您弟弟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其左腿截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对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我们可以断定其构成伤残等级,可以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的规定,在确定有必要安装辅助器具的前提下向事故赔偿义务人要求赔偿。
本案中,您们应该首先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同时对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必要性和基本费用让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之后根据鉴定报告可以请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同时,对于安装假肢,还涉及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的问题,需要在鉴定中明确,在赔偿中一次性要求赔偿。由于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周期越长,费用就越高,因此经常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您们最好委托熟悉交通赔偿法律的律师代理事故赔偿相关事宜,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拿到更多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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