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6 阅读:1839 来源:未知
摘要: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有两种类型,受害人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型进行索赔。
护理费,指的是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从而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属于交通事故中的直接损失,应当获得赔偿。护理费有两种不同的类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索赔。
一、 受害人住院期间所支出的护理费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期间,如果受害人的伤势严重,从而致使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可以进行索赔。这一种类型的护理费表现为聘请护工所支出的费用,家属护理以务工损失计算的护理费。对于这一类型的护理费,受害人可以提出证据来证明(一般为护理费收据、医嘱),在提出医疗费赔偿要求时可以一并提出。
二、 受害人出院后康复期的护理费
受害人在医疗机构治疗终结后,可以听从医嘱出院进行休养。受害人在出院以后的康复期间,如果因为伤势的需要确实还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聘请护工继续进行护理也可以由其家属护理。该类型的护理费表现如前面所说的一样,可以是聘请护工的支出,可以是家属护理以误工损失计算的护理费。
三、护理费的类型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能够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求别人协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好后的康复期间,需求别人协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损失日子自理能力,需求别人的长期持续协助而开销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理护理的费用,由于已归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该列入护理费。
2、依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延聘专门从事护理作业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爱人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别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爱人进行关照时,尽管表面上没有开销费用,可是,这种关照活动依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付出费用。
由于受害人的伤情可能在康复期间发生变化,因此该类型的护理费索赔就要根据受害人自身的具体情况来提出。如果受害人在出院时医嘱没有写明出院后仍需护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评定护理等级提出护理费的赔偿要求。该类型的护理费可以一次性提出(等级不高的情况下),也可以分阶段提出(等级较高伤情不稳定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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