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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父母没到60岁有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0-08-28 人气:6367 来源:未知

一、死者家属咨询内容

我朋友今年30岁,而其父母今年都是59岁了,前些日子朋友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这样子对于老人来说,有抚养费的赔偿么?
交通事故死亡

二、国晖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分析答复如下,希望您能满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对象可以界定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具体来说:

(一)、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出生的受害人的婴儿;

(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司法实践中,成年近亲属的抚养费界线一般设定为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现下我国相关规定的退休年龄为:

1、属于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性为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为年满55周岁;

2.、对于那些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退休年龄确定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死者的父母是否可以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本案中,死者的父母是否可以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参照上面的规定并结合父母的实际情况确定。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上,具体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并被扶养人的年龄相关。

三、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还在确定抚养人数和被抚养人数

确定其父母是否需要抚养,第一种是否超过60周岁,超过的才有抚养费,第二是否无劳动能力(这个要鉴定的),其次确定赔偿年限,无劳动能力的,赔偿20年,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超过75的,按5年计算;

再次确定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第四,还在确定抚养人数和被抚养人数,抚养人数是指其兄弟姊妹人数,按男女平等,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其父母抚养费应有几个兄弟姊妹分担(除以人数),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如同时有未成年子女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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