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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16 人气:2219 来源:未知

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要紧急避险的情况,当紧急避险造成了损害应该由谁要承担责任呢?
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在不得已情况下采取的、造成他人损害的特殊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并不是由驾驶人随心所欲的认定,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即险情是由第三人引发的,若险情是由本人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则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二是必须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

三是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
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一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承担责任或者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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