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0 人气:1800 来源:未知
临时牌照和临时身份证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临时”。临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车在未落户前由车管所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30天。临牌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号牌,最长能用15天,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号牌,最长可使用30天,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临时车牌最长可使用90天。
一、不同类型的临牌有效期不同
(一)、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车的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也就是市区临牌);
(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也就是跨省临牌)。
其中以上两种临时车牌最多都可以申领3次,所以从理论上看,市区临时牌照最长可以使用45天,而跨省临牌最长可以使用90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实际办理临牌的时候可能会在临牌受理或者邮寄等方面耽误时间,所以实际使用时间会比理论上更短。
二、如何申请临时牌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三、临牌违章一样被罚
汽车临时牌照是新车正式牌照没有下发之前,可以合法上路的证件,车主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偷偷上路就可以了,一旦被交警发现,将以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
同样临时牌照和正式牌照受交通法的管制,所以不要以为临时牌照可以肆意妄为,或者以为临时牌照太小,摄像机肯定拍不到,其实高清摄像头是可以清清楚楚拍到临时牌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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