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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后认定书何时出来

发布时间:2021-01-28 阅读:1512 来源:未知


摘要:本文讨论在交管部门接到报警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后,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作出的用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证据效力很高,其记载了交管部门查明的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其对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进行了明确。因此,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非常关键。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管部门作出的用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报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进行相关处理。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后,根据查明的事实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定的出具时间分为三种情况:
对于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一、一般情况

对于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法定的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为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有的当事人会经常疑问都快1个星期了,事故认定书为什么还不出来,这事实上还在法定的期限内。

二、逃逸情况

当出现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时,为了能准确的查明事故真相,对各方当事人定责,此时的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为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
为了查明案件情况,在有必要对相关证据进行检验

三、检验、鉴定情况

为了查明案件情况,在有必要对相关证据进行检验、鉴定的时候,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会相应推迟,此时,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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