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可拨打热线4008-030-328咨询。
【 引 言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应当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主张各项目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 案情简介 】 原告(受害人):蔡
【 引 言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需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支出的费用,应当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主张
2014年12月26日23时25分许,被告一史某不顾道路交通安全行驶法规,驾驶云A XXXXX号车严重超载,并将其驾驶的云A XXXXX号车违规停放于昆磨高速公路K42+900M 高速行车道当中,没有设置任何危险警示
【 引 言 】 儿童因车祸造成伤残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孩子选择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处理。 【 案情简介 】 原告(受害人):张某,男,2011年1月10日生,农村户口。 法定代理人
【案 由】危险驾驶罪。 【案情简介】 被告韩某,男,1969年6月5日生,住所地: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XX路XX号。 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12月26日1时39分许,被告人饮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本
伤残案件赔偿,受害人更适宜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当然,如果调解有专业律师介入的协助,也不失为一个有效解决事故赔偿纠纷的途径。
【 案 由 】交通肇事罪。 【 案情简介 】 公诉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潘某某,男,1984年3月24日生,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司机,居住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海昌街x
【 引 言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应当选择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项目的损失。 【 案情简介 】 原告(受害人):陈某
2011年6月10日10时56分,曾某驾驶粤Bxx号车辆在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时,与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王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王某受伤入院观察治疗11天。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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